截至2024年11月8日收盘,爱建集团(600643)报收于6.23元,下跌4.15%,换手率2.82%,成交量44.79万手,成交额2.84亿元。
当日关注点
爱建集团2024-11-08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109.8万元,占总成交额21.52%;游资资金净流入1406.1万元,占总成交额4.95%;散户资金净流入4703.7万元,占总成交额16.57%。
股本股东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收购人均瑶集团直接持有爱建集团的股权比例为29.80%,为爱建集团的控股股东。爱建集团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转让部分按规定注销。2021年9月15日,公司完成该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50,174股。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变更由2020年9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将原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由“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转让部分按规定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止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存放于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前次回购股份9,750,174股已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注销。收购人均瑶集团直接持有爱建集团的股权比例增加至29.98%。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截止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于2024年9月5日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001,500股,占前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8%,存放于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9,001,500股已于2024年9月6日完成注销。收购人均瑶集团直接持有爱建集团的股权比例增加至30.3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因爱建集团回购注销股份和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而减少股本,导致收购人均瑶集团直接持有的股权比例由注销前的29.80%被动增加至30.34%。均瑶集团仍为爱建集团的控股股东,王均金仍为爱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公告汇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财务顾问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本财务顾问”)接受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收购人”)委托,担任因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上市公司”、“公司”)回购注销股份和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而减少股本,导致收购人拥有爱建集团的股权比例被动增至30%以上的收购事项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爱建集团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4年5月23日至相关股权完成过户后的12个月止)。2024年10月30日,爱建集团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结合上述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国泰君安出具了2024年第三季度(从2024年7月1日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爱建集团提供,收购人与爱建集团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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